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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税务处理决定书(七篇)

时间:2023-07-18 09:04:05 讲话发言 来源:网友投稿

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税务处理决定书(七篇),供大家参考。

最新税务处理决定书(七篇)

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。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、联想、想象、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。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?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,仅供参考,一起来看看吧

税务处理决定书篇一

关于总装车间李、焊装车间于,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,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,做如下处理:

一、事件经过:

总装车间李未经上级领导请假审批,自20**年8月5日至20**年8月14日连续旷工,严重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””'旷工3日及3日以上视为自动离职“。

焊装车间于多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,多次与公司员工发生纠纷,不服从公司管理。

二、处理决定:

根据相关规定,集团公司解除与总装车间李、焊装车间于劳动关系。

望集团公司全体员工以此为戒,严格遵守公司管理规定,共同努力,保持公司和谐、稳定发展的局面,共创瑞驰汽车公司的美好未来。

特此通知!

*公司

年 月 日

税务处理决定书篇二

单位〔 〕号

_______________:

我单位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对你

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情况进行了检查,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:

一、 违法事实

(一)

1.

2.

(二)

··

二、 处理决定

(一)

1.

2.

(二)

··

限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到将上述

事实核查。

你若对上述事实有争议,依照本决定的期限自确认之日

起六十日内依法向 申请复议。

单位(印章)

年月日

税务处理决定书篇三

中国共产党**市朔城区委员会、朔城区人民政府:

我部于20**年6月3日决定对朔城区委、区政府违法批准征收、使用土地问题立案查处。经查,20**年12月,朔城区委、区政府违反法律法规规定,批准下团堡乡党委、政府及石庄窝村委会和张蔡庄乡党委、政府及高庄村委会征收集体土地903.3亩,并将833.1亩土地用于西山壹号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和蓝天农场项目建设,其中有149.8亩农用地用于房屋、水域景观、园区道路非农业建设,违反了《土地管理法》第43条、44条、45条、53条规定,构成了违法批准征收、使用土地行为。

上述违法事实有会议纪要、询问笔录、勘测笔录、付款凭证、征地协议等证据证实。

我部已于20**年12月21日依法向你单位进行了告知,你单位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未向我部提出陈述和申辩。

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第78条、《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》第19条、22条的规定,作出如下决定:

一、确认朔城区委《朔城区委书记办公会议纪要〔20**〕第6期》无效。石庄窝村委会、高庄村委会自行解除与村民签订的《征地协议》。

二、朔城区委、区政府收回违法批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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